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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纪实拒绝PS

上海法治报 沈栖 2012-02-15 15:06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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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倘若用一个关键词来概括刚过去的2011年,那么,“道德”这个词当之无愧。虽说二三十年以来,人们对道德从未停止过执著的反思、强烈的呼吁和不懈的追求,但不曾有过像当下的广度和深度。适如学者萧功秦所说:“总结当前的道德状况,说道德‘崩溃’、‘滑坡’过于严重,但用‘道德脱序’或‘道德失范’来形容是恰当的”。
  在道德领域,正面的诚信宣传和负面的造假行为不断较量,势如“短兵相接”。经济界的假产品、教育界的假文凭、学术界的假论文,乃至官场上的假年龄,常有所闻,就连誉为“一方净土”的文艺界也渗入了造假的因子。日前,第九届《影像中国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曝出丑闻:全国摄影大展超半数“社会记录类”获奖作品存在PS。
  去年4月,该次活动向全国征稿,年底,组委会对评委会评选拟获奖作品向社会公示,并在网络上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公告。结果其中的“社会记录类”52件获奖作品,有27件被取消获奖资格,原因是它们不同程度地存在PS——像素移动,说白了,就是造假!如获得“社会记录类(组照)”一等奖作品《雄志越太行》(作者刘效勉),组照说明称其是山西晋阳、晋焦、晋长、晋济四条高速公路修筑的“工地纪实片”,却是从1997年以来汇集的数千张照片中遴选的8张照片,通过技术手段有增有减,譬如原有的电线被涂掉了,不存在的山峰却出现在照片中。最终组委会认定:《雄志越太行》照片存在利用电脑移动像素的痕迹,决定取消其所获奖项。
  伴随着相机的问世,人类艺苑又多了“摄影”这朵奇葩。简而言之,摄影就是拷贝。随着相机机能的改进和摄影者技术的进步,经过光圈、速度等的变化,使照片的构图、线条、对比发生异化、美化,艺术照中的夸饰、虚幻、变形等效果应运而生。但是,作为“社会记录类”的摄影作品必须真实,即:源于社会生活,还于社会生活,任何违背记录摄影真实性原则、随意修改原始影像的做法都是有悖“社会记录类”摄影宗旨的,都可归入“社会记录类”摄影的赝品。像《雄志越太行》这样的摄影作品驱出“社会记录类”获奖行列自是情理之中的事儿。值得一提的是,当今电脑的普及,也给摄影PS提供了巨大空间,使得“社会记录类”摄影造假既便捷,成本又低,也给鉴别带来了一定的难度。
  摄影作品进入纸质媒体,时日已久,俗称“新闻照”。众所周知,新闻的核心伦理是客观地报道事实,真实是新闻的生命,无真实不新闻。同文字报道一样,新闻照也必须具有“社会实录”的特性,来不得半点虚假,它作为新闻的一个组成部分,理应拒绝PS。我曾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读到过一篇文章,说:一家中央级大报在刊登一张表现节日欢乐氛围的新闻照,嫌广场上的鸽子太少,为了让照片更有宣传效果,作者PS了一群鸽子——照片刊出后被细心的读者发现,于是成为一起造假丑闻,这是宣传与新闻错位所产生的恶果。摄影记者作为新闻从业者,他所有追求的终极指向就是真相,就是真理,前提便是不能以PS行为来歪曲事实。
  其实,列入“社会纪实”畛域的并不仅仅局限于摄影作品,诸如报告文学、名人传记、口述历史等也是另一种样式的“社会实录”,它同样需要拒绝PS。事实上,表现形态不同的PS行为在这些样式的“社会实录”中并不鲜见,或移花接木,或无中生有,或张冠李戴,或褒贬失度。——这似另一话题,需另文论述,就此打住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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