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广电总局日前下发《通知》,要求境外影视剧不得在黄金时段(19∶00—22∶00)播出。各电视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影视剧,不得超过该频道当天影视剧总播出时间的25%……(2月14日《人民日报》) 国家广电总局为了保护国产影视剧,出台境外剧“限播令”,禁止境外剧在黄金时段播出,本身无可厚非,而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这么做,包括韩国、日本等国都有类似的市场保护性政策。不过,作为观众,笔者以为,境外剧“禁播令”,立意虽好,避免了境外剧和国产剧在黄金时段的直接竞争,但是效果恐怕有限,不但拯救不了国产剧,为国产剧支不起保护伞,改变不了拥有世界第一但是没人看的近1.5万集的泡沫式繁荣的假象,相反可能让国产剧继续在低水平徘徊发展。 不管是国产剧,还是境外剧,吸引观众眼球和决定收视率的是剧情,是影视剧本身的实力,而不是影视剧的播放时间段,没有观众为了看电视而看电视。事实上境外剧“禁播令”前几年就有,国家广电总局就曾规定境外剧必须在夜间十点之后播出,但是结果创造出了热播境外剧的“晚10点黄金档”,典型代表就是湖南卫视在夜间10点之后播放的韩剧《大长今》的收视率一路飙红,超过众多在黄金时段播出的国产剧的收视率,很多广告商也逐步青睐这个时间段。换言之,国产剧自身水平不提高,境外剧“禁播令”的结果就是打造荧屏新的黄金时段,国产剧与境外剧的竞争演变成两个黄金时段的竞争。 在网络发达的今天,对于广大观众而言,无法用遥控器投票,无法在黄金时段选择自己爱看的境外剧,结果自然是通过网络收看或者是购买盗版碟片观看。换言之,只是依靠“禁播令”就想占领影视剧市场,击败境外剧,完全是一厢情愿。 广电总局出台“禁播令”的初衷虽然是好的,但是在自由竞争时代,“限播令”的效果不会太理想,拯救不了国产剧,打破不了国产剧过度娱乐化、低俗化、同质化和跟风扎堆的怪圈。从这个角度说,国产剧要保护,更要竞争,尤其需要有忧患和竞争意识,只有竞争才能崛起,才能让国产影视剧既有量的发展,更有质的飞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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