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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门:实名制遭遇“软执行”

楚天都市报 admin 2010-09-09 10:2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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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1日起,我国正式实施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。然而新规刚刚实施,记者却在采访中发现,“匿名”购卡的现象仍然存在。
  新规定遭遇“软执行”
  记者5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一家小店里,提出不用身份证买卡,店主一下从柜台里拿出十几张“神州行”“如意通”“动感地带”手机卡。
  终端零售如此,批发代理又如何呢?记者联系到一位长期给石景山区商铺送手机卡、自称北京移动西区分公司分销员的马女士,她说:“除了全球通的卡需用身份证办理入网,其他的一概不需要身份证。公司有办法给新入网的卡办理相关手续。”
 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很多通过网络平台交易的手机卡同样游离在实名登记之外。以某知名网络零售商圈为例,每天有40万件左右手机卡在出售,除极个别商家在网店首页注明“实名购卡”之外,多数商家都表示不用实名登记,直接“拍下”即可。
  背后利益驱动违规
  采访中记者发现,部分运营商和代理商担心入网门槛提高后造成客户流失,因而对实名制采取半推半就的态度。
  目前电信运营商放号有三种方式:自建营业厅、合作营业厅和代理点,实施实名制的主要难题是如何规范下游代理点。据了解,在运营商的放号平台中,一般一张身份证可以办理多张卡,这些号码出售时不用客户重新登记。浙江一位运营商对记者说:“批发商拿着身份证来办理,我们没有理由不给他办。”
  部分违规运营商应对实名制的方法则另有“猫腻”。北京市一位通信企业高管人员告诉记者,一些运营商将大量预交费手机卡在9月1日前就“囤”起来,进行暂时停机等方法变通处理,再慢慢出售这些“睡眠卡”;另外一个办法是将9月1日以后卖出的非实名登记手机卡入网时间变更到9月1日以前。
  亟待完善处罚制度
 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研究所副所长徐玉表示,落实手机实名制最大的问题是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法律依据。如此一来,推行手机实名制就会遇到多重阻力,或者变成政府部门的“一厢情愿”,单靠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内部约束,难以胜任。
  专家认为,应对所涉及的运营商、通信监管机构、公安部门、邮政部门等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细化,对各方承担的权力和责任加以明确。建立问责制度,因“非实名”导致的非法电信行为要给予相关监管机构相应惩处。
  链接
  日本:
  日本没有任何一家手机运营商或代理商单独出售裸机和卡号。当你办完入网手续后,通常会被要求等待30分钟。这段时间里,你的信息或许已到警方那里,所提供的证件被核实真伪;或许已到其他运营商,确认有无滞纳费用等不良记录。
  德国:
  对预付费卡,用户购买手机卡后到电信公司网站注册,经核实身份信息后,方能开通电话业务。当手机卡内预存款花完后,用户若想继续使用,则需购买充值卡。对后付费卡,用户需要和电信公司签订合同,合同期一般至少为两年,若想解约,用户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,否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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